無成人陪伴兒童
一、運輸范圍
成都航接受運輸的無成人陪伴兒童是指年齡五周歲(含)以上至十二周歲以下的無成人陪伴、單獨乘機的兒童。年齡在五周歲以下的無成人陪伴的兒童旅客成都航空不予以承運。
二、無人陪伴兒童的申請
1.無成人陪伴兒童的申請,僅限成都航空直屬售票部門及授權代理人受理,最遲不能晚于航班起飛前48小時。
2.無成人陪伴兒童所訂座位等級僅限頭等艙(F)/公務艙(C)/經濟艙(Y),票價為頭等艙(F)/公務艙(C)/經濟艙(Y)公布正常票價的50%。
3.無成人陪伴兒童的運輸應預先提出申請并經成都航空同意后方可完成購票。
4.無成人陪伴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在購票時需填寫的“成都航空公司特殊旅客乘機通知單”。
三、運輸要求
1.無成人陪伴兒童應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送到上機地點,在兒童下機地點安排人予以迎接和照料。
2.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應如實向成都航提供在航班到達站安排的接送人姓名、聯系地址、電話,經向申請人核實后方可接受。如是聯程運輸,還要在收到有關站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提出在航班銜接站、到達站接送人的姓名和地址證實電報后,方可接受運輸。
3.無成人陪伴兒童將安排在便于乘務員照料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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