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旅客
一、概述
1.由于各種原因,在聽力、語言、視力等方面需要幫助的旅客,我們希望通過我們的服務,讓您在乘坐我們的航班時,無論在空中還是地面都能獲得愉快的旅行經歷。
2.基于安全考慮,在旅行過程中沒有陪伴人員,但緊急撤離時需要他人協助的特殊旅客(包括使用輪椅的殘疾人、下肢嚴重殘疾但未安裝假肢的殘疾人、盲人、攜帶服務犬的殘疾人,以及智力或精神嚴重受損不能理解機上工作人員指令的殘疾人等),每一航段的每一航班上可接受承運的人數限制為:A321機型不得超過6名;A319/320機型不得超過4名;ARJ21機型不得超過2名。因此需要旅客在購票時提出申請所需要的特殊服務,經成都航空確認后方可進行安排。我們將在收到申請的24小時內答復,是否能夠提供相應的服務。
3.成都航空及成都航空代理人不得因殘疾人的殘疾造成其外表或非自愿的舉止可能對機組或其他旅客造成冒犯、煩擾或不便而拒絕運輸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成都航空及成都航空代理人拒絕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航空運輸時,應說明拒絕的法律依據;被拒絕的殘疾人要求提供書面說明的,成都航空將在拒絕運輸后10日內提供。
4.12周歲以下的殘疾人旅客,如沒有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陪伴單獨乘機的,適用無成人陪伴兒童的運輸規定。為了旅客出行方便并獲得必要照顧,年齡未滿16歲的殘疾人旅客乘機時,建議由年滿18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陪同乘機。成都航空將保證殘疾人旅客的陪伴人員與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同機旅行。
5. 如殘疾人旅客有以下情況,成都航空可要求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醫療證明,醫療證明應當在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在航班離站之日前10日內開具:
(一)在飛行中需要使用醫用氧氣; (二)成都航空有合理理由認為殘疾人在飛行過程中沒有額外的醫療協助無法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
二、申請方式
1.旅客可通過原購票點或成都航空客服熱線956028 / 028-66668888進行申請。
2.病殘旅客需要成都航提供下列設備設施或服務時,應在定座時提出,最遲不能晚于航班離站時間前48小時:
(1)托運電動輪椅;
(2)提供機上專用窄型輪椅;
(3)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團體提供服務;
(4)攜帶服務犬進入客艙。
三、盲人旅客
視力障礙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而難能做到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視力殘疾包括盲和低視力兩類。以下注意事項,請訂票人務必了解,并詳細告知乘機旅客:
1.由年滿18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陪伴同行的盲人旅客,成都航空將按一般旅客接受運輸。
2.無成人陪伴且無導盲犬的盲人旅客必須自己能夠走動,有照料自己的能力,能夠自行進食。
四、聾啞旅客
聾啞旅客,是指因雙耳聽力缺陷不能說話的旅客,不是指有耳病或聽力弱的旅客。
以下注意事項,請訂票人務必了解,并詳細告知乘機旅客:
1.由年滿18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人陪伴同行的聾啞旅客,成都航空將按一般旅客接受運輸。
2.無成人陪伴且無導聽犬的聾啞旅客必須自己能夠走動,有照料自己的能力,能夠自行進食。
五、行動不便的旅客
以下注意事項,請訂票人務必了解,并詳細告知乘機旅客:
1.殘疾旅客旅行途中需要使用的助殘設備(如拐杖、假肢、盲杖),客艙內有存放設施和空間的,可由旅客攜帶進入客艙,交乘務員協助存放。
2.客艙內沒有存放設施或空間的助殘設備(如折疊輪椅、電動輪椅),將予以免費托運,并且不占用旅客的免費行李額。需要辦理托運的助殘設備,請在航班截載前2小時辦妥交運手續。
3.電動輪椅是靠電池來提供動力的,其中的蓄電池或鋰電池在運輸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電動輪椅在辦理托運時,必須符合本公司關于電池驅動的輪椅或行動輔助設備的要求。
4.旅客需要托運電動輪椅服務、擔架服務的,請最遲在航班起飛前48小時向成都航空直屬售票處或經成都航空特別授權的售票處提出申請。我們將在收到申請的24小時內答復,是否能夠提供相應的服務。
六、智力或精神障礙旅客
為了旅客的出行方便以及有必要時獲得相應的照料,智力或精神障礙旅客建議由家人或者醫護人員的陪同乘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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