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機須知
網上辦理乘機手續服務協議
一、網上辦理乘機手續服務適用于成都航空所有電子客票(票號為811開頭)旅客。本業務只允許選擇標記為“可選座位”的座位,其余“已占用座位”、“鎖定”等狀態的座位一概不給予辦理。
二、在航班延誤等特殊情況下,成都航空可能關閉網上辦理乘機手續服務。
三、支持網上辦理乘機手續的航班、城市及辦理時間
1.可辦理次日或當日部分城市始發國內航班的乘機手續。
2.已開通網上辦理乘機手續服務的城市及開通網上值機時間詳情,請 點擊。
3.《開通網上值機城市及時間一覽表》僅供參考,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實際為準。
四、無法在網上辦理乘機手續的情況
1.EU6665/6 成都=長沙=上海虹橋、EU6675 成都-上饒、EU6675 成都-南通、EU2239/40 成都=濟南=哈爾濱、EU2795 哈爾濱-黑河、EU2793 哈爾濱-撫遠、EU2789 哈爾濱-五大連池、EU6673/EU6671成都-上饒、EU6673成都-舟山、EU2293/4成都=南寧航段暫不能在網上辦理乘機手續。
2.網上乘機手續服務暫不受理特殊旅客及加驗其它值機證明方可運輸的旅客(包括傷病旅客、殘疾旅客、革命傷殘軍人和警察、孕婦、無人陪伴老人和兒童、嬰兒、需要特殊餐食的旅客等),請您持購票時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其他必需證明直接到機場成都航空值機柜臺辦理。
3.網上乘機手續業務暫不支持共享航班、中轉聯程、異地登機、改簽過航班和未確定航班的旅客辦理。
4.頭等艙旅客不能在網上辦理乘機手續,請至機場頭等艙柜臺,人工辦理乘機手續,以便于成都航空提供休息室等貴賓服務項目。
五、網上辦理乘機手續后續事項
1.旅客應嚴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乘坐民航班機所需有效證件的規定,保證乘機旅客證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證件和姓名不符或證件失效等問題產生的后果由旅客本人負責。
2.航班起飛時刻2小時內無法辦理網上值機手續和取消網上值機。
3.旅客網上值機后,請在航班起飛時刻前90分鐘到機場在自助值機設備上打印紙質登機牌。
4.對于沒有托運行李的旅客,請在航班起飛時刻前90分鐘到達機場并及時通過安檢,登機口將于起飛時刻前15分鐘關閉。
5.免費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 20×40×55 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和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6.對于有托運行李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飛前120分鐘到達機場指定柜臺辦理行李托運手續。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 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 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 50 公斤,體積不能超過 40×60×100 厘米。
7.由于網上辦理乘機手續時航班登機口尚未確定,或航班臨時改換登機口,請旅客到達機場后,及時查詢所乘航班的最新登機口信息。
8.如遇航班取消、合并、機型或座位布局變更等特殊情況,座位號可能會有所變動,請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9.同一個航段最多只能辦理3次網上值機或取消值機手續,超出3次則需要您前往機場柜臺辦理。
六、網上取消乘機手續
1.如旅客已在網上成功辦理乘機手續,但因特殊原因臨時取消乘機計劃,請務必在航班起飛時刻2小時前在網上取消該次乘機手續,如未按時取消座位,將視為您已乘機。如您需辦理簽轉、改期、退票業務,請務必提前2小時取消網上乘機。
2.在機場值機柜臺、自助值機設備辦理的乘機手續無法在網站取消,請至原辦理處取消乘機手續。
七、安全規定
1.危險品及鋰電池運輸:旅客應遵守中國民航局關于危險品及鋰電池運輸的相關規定。
2.“購票須知”欄目的內容是旅客購票和乘機前須了解的重要文件,請您確認已經認真閱讀并理解了這些內容。
3.隨身攜帶登機的物品必須符合航空運輸安全規定。
4.如有冒充旅客辦理乘機手續的情況發生,將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根據相關航空安全管理規定,成人攜帶兒童辦理網上乘機手續時,需先辦理成人網上乘機手續后再為兒童辦理乘機手續,不允許僅辦理兒童的網上乘機手續;當已辦理網上乘機手續的成人和兒童需要取消乘機手續時,需先取消兒童的乘機手續,再取消成人的乘機手續,不允許僅取消成人網上乘機手續而不取消兒童的乘機手續。如攜帶兒童出行的旅客未按照以上規定辦理或取消網上乘機手續,需自行承擔無法乘機等相應后果。
八、注意事項:
1.同行人辦理人數總額不超過三位,并需符合同一時間、同一航班、同一航段。
2.旅客應嚴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乘坐民航班機所需要有效證件的規定,并保證乘機旅客證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證件與姓名不符或證件失效等問題產生的后果均由旅客本人負責。(若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或同時含有中文及拼音的旅客,請到機場柜臺辦理值機手續)。
本聲明的最終解釋權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所有。